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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制定省管高速公路各项规章制度、管理办法、工作程序及标准,并督导执行。
二、制定省管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管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实施计划,并督导执行。
三、负责省管高速公路服务区、广告、通讯管道等沿线设施和局属其它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所属服务设施整体及部分经营权转让的相关工作,并履行行业监管职责。
五、参与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计审核工作,参加交竣工验收。
六、负责所属服务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调研、初选、上报审批、项目委托设计、概预算编制、招投标和组织实施工作。
七、负责制定服务管理系统年度收支计划,负责服务设施设备的更新、维修、维护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八、负责服务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、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。
九、完成省高速公路管理局(集团)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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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 |
石家庄市东开发区汾河道81号 |
邮编: |
050035 |
电话: |
0311-892560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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栏目编辑:张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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